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各直属科室:
现将《水利部 中央文明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管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举办<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水节约(202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配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力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开展相关活动,营造节约用水良好氛围。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时因地合理确定举办方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各部门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节水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系列校园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培养师生树立节水意识、养成节水良好习惯。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在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不增加教师负担的基础上,开展好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突出特色亮点。各部门要统一使用全国节水标识,用好主题宣传海报、视频、口袋书(可通过“节水中国”官网,http://www.waterconserving.cn下载),通过黑板报、广播演讲、主题班会、校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突出校园活动特点。
四、全面总结,及时上报材料。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支撑材料(活动方案、微信公众号宣传、简报、活动现场照片及视频、黑板报、广播演讲稿等)报送至学院宣传部(AIC邮箱:160433)。
附件:1.《水利部 中央文明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管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举办<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世界节水日PPT
3.节约用水主题班会PPT
4.世界节水日-宣讲PPT
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