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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5月20日

那曲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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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高校毕业生在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路费补贴1500元,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1年的生活补贴,以上可一次性领取7500元。

在区外事业单位就业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专业岗位需求,可通过人才引进、遴选等方式调回区内相关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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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高校毕业生在区外企业就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

1. 生活和住房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每年可领取补贴24120元)。

2. 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路费补贴。

3.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区外企业就业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学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代偿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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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那曲籍高校毕业生个人到区外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在享受藏党发〔20179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路费补贴2000元基础上

那曲市再给予一次性路费补贴8000元、生活补助40000元(含区外就业住房补贴2万元、餐费补贴1万元、通讯补贴2000元、慰问补贴4000元、探亲补贴4000元);

以在杭州企业就业为例,高校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五年内平均每年可领取34120元,不含学费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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