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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4月24日

各位老师,接学校通知,从2022年起,在职干部职工原则上向所属单位政工人事处提交体检报告后,才能享受体检补贴,由所属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报销流程发放到干部职工工资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根据藏财社〔2022〕2号文件,从2021年1月1日起,体检费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地厅级(含正高级)1900元,县处级及以下1800元。2022年体检费超过补贴标准以上的,由个人承担超出部分,从202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体检费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代发。

二、体检要求

(一)请各位老师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需开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关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社〔2022〕2号)附件《干部职工体检项目建议表》。(具体见下图)

(二)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5月25日之前,各将体检报告交给我。

三、体检费发放

(一)2021年体检费提高的500元,按照2021年体检费发放名单由人事处统一进行补发。

(二)2022年体检费由人事处统计符合发放人员名单,并按照财务报销流程发放体检费。

四、其他要求

根据校财务体检经费支付安排,2022年6月前完成体检费用报销。因个人原因导致体检费未发放的,本年度不再享受体检补贴,驻村工作队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