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职院〔2021〕167号
关于印发《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部)、各直属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我校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五型职院”重大战略部署落地生根,学院修订了《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并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