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院即将开展2022年正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岗位人员(不含合同制工人)提前退休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院提前退休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递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今年正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岗位人员可以申报(不含合同制工人)。
(二)个人递交申请。4月10日前各部门传达通知精神,提前退休人员自愿提交申请,经部门审核研究并签署同意意见后,将申请报人事处。
提前退休申请由个人基本情况和申请退休理由两部分组成。个人基本情况必须写明个人出生日期、参工时间、在藏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及任职时间等情况。(年龄、工龄及任职年限等条件的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个人提供诊断证明和体检材料原件。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开具病情诊断证明书,证明开具时间应为2022年1月之后。病情诊断证明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四)学院研究审批。院党委研究提前退休请示,将同意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召开所属教职员工会议,切实做好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让教职工全面领会提前退休相关精神,充分感受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
(二)对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未经组织批准前,必须在岗,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违者将严肃处理。
(三)各部门切实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对组织决定不予批准提前退休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思想教育工作,确保队伍稳定。
(四)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把审核关。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