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各直属科室:
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财政厅近期对各单位资产闲置、资产出租出借等29类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并形成报告于4月6日之前上报教育厅,现请各部门认真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以下情况:
一、 部门内部是否存在资产闲置情况
资产闲置是指已经不使用该资产的时间达到一年以上,且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包括: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如建设单位已完工并移交给本单位的尚未使用的房屋等;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车辆、活动场地(闲置房屋)等。
二、部门内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处置资产,暗箱操作等情况
三、各二级学院是否有校企合作中投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若有以上情况请于2022年4月5日(星期二)上午13:00前将纸质版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财物处国资格桑平措老师处。若无此类情况的部门,也需提交无上述情况的说明。
财物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