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组织、领导、指导、督查和评价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全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标准、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研究、论证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组织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组织开展全院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组织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标准等教学标准文件;负责合格课程、在线课程、资源共享课程等教学资源的建设、评审及申报。
4.负责组织编制教学计划(教学进程),督促落实教学任务。负责统筹管理选课、排课、调(代)课、考核考试、教学检查、教学事故处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5.负责全校教室的统筹和配置,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管理与调配,负责公共实训平台运行的监管。
6.负责教材征订审核工作,负责校本教材建设,统筹数字化课程建设与资源管理。
7.负责教学项目管理、教学工作信息化管理;负责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教务管理系统建设和教学栏管理。
8.负责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务工作,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管理。
9.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教学成果评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教学部门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及教研活动开展。
10.负责各级教学团队建设、教研室主任遴选、申报、评审和考核工作。审核兼职教师的选聘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管理。
11.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12.负责实训条件建设管理、实训室使用管理与检查,负责学生实践各环节教学管理与指导。
13.负责开展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组织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与教学质量考核;落实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任务,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15.负责教务处内部各项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