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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组织、领导、指导、督查和评价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全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标准、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研究、论证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组织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组织开展全院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组织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标准等教学标准文件;负责合格课程、在线课程、资源共享课程等教学资源的建设、评审及申报。

4、负责组织编制教学计划(教学进程),督促落实教学任务。负责统筹管理选课、排课、调(代)课、考核考试、教学检查、教学事故处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5、负责全校教室的统筹和配置,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管理与调配,负责公共实训平台运行的监管。配合和协助图书馆做好教材征订审核工作,负责校本教材审核和印制,统筹数字化课程建设与资源管理。

6、负责教学项目管理、教学工作信息化管理;负责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教务管理系统建设和教学档案管理。

7、负责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务工作,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管理。

8、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教学成果评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教学部门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及教研活动开展。

9、负责组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具体工作。与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教师培训培养工作,教师发展及业务考核工作;协同人事处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协助人事处做好各级优秀教学团队、"双师型"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遴选、申报、评审和考核工作。根据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需求,组织教学部门提出兼职教师使用计划,参与兼职教师的选聘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管理。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11、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12、负责实训条件建设管理、实训室使用管理与检查,负责学生实践各环节教学管理与指导。

13、负责开展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组织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与教学质量考核;落实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任务,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14、负责部门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