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顶岗实习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顶岗实习 -> 正文

关于上报实习双周报的紧急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4月29日

关于上报实习双周报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通知精神,加强实习常态化管理,现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务必推进实习双周报工作,并按照双周报机制内容,撰写周报。

一、实习双周报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工作,学院将会印发《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及涉及到的补充协议、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等三个材料以国家文件为准,后期按学校红头文件执行。

2、有通过舆情监测、监督电话掌握和受理的实习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建立台账并与实习双周报一并上报教务处,再继续进一步核查办理。

3、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件,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送,并第一时间需要上报教育厅。

4、学习新修订《职教法》,严谨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参与实习的问题,依据职教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强化治理惩戒。

 

二、实习双周报内容: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2、各二级学院学生实习工作开展情况

3、实习问题线索掌握和核查处理情况

具体详情查看附件(模板)。

 三、上报时间:

  第一期周报在5月3日前上报;第二期周报在5月10日前上报(因报送第一、二期的通知比较紧急);从第三期固定在每两周后的周二前上报实习双周报。

另,各二级学院固定实习双周报负责人,教务处后期将会建立实习双周报微信群以便实时管理报送。

 

附件: 实习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双周报(模板)

 

  

 

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教学场所及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实习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