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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开展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5月18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领导批示要求,以及根据《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书》规定和学期常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各学院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借此再落实学生开展实验(训)前有没有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或指导,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现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简明扼要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开展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具体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工作要求如下:

一、 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内容:

1、一般安全:包括实验(训)室门窗、水电气阀门安全、警示标识、物品堆放及消防通道畅通安全性、危险源安全知识、特别是实验(训)室安全常规管理规定的宣传及工作;

2、消防安全:包括火灾应急疏散与燃烧扑救、火灾自救与逃生常识、灭火器知识及使用

3、水电安全:包括用电安全、触电救援、用水安全;

4、化学品安全:包括化学品采购安全、化学品保存安全、化学品使用安全、化学废弃物处置安全、化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5、生物安全:包括实验室进入安全知识、人员防护知识、操作规范知识、实验动物相关安全(动科学院生物重点实验室);

6、设备安全等。

二、 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形式:

根据学院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力争活动广泛参与,计划落实。

三、 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安排:

1、 时间段:2022.5.18-2022.6.30

2、 上报资料: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务达娃卓玛);

撰写简报发送电子版至教务达娃卓玛

3、 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纳入期末教学常规检查中检查。

四、 演练过程安全要求: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领导批示要求,明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及演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2、坚持生命至上,决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汲取各种典型事故教训,提高自护技能,并把隐患排查与教育警示相结合。

3、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4、明确活动现场严格有序开展,做到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做到安全教育的“入脑入心”。

5、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及消毒工作等。


附件: 实验(训)室安全应急演练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2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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