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隆重召开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
10月7日下午,我校在西校区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校党委书记见参同志、教育厅思政处处长巴桑卓玛同志、副校长方伟同志、副校长薛林虎同志、副校长索朗欧珠同志以及师生代表200余人。会议由校长采守宽同志主持。
会上,方伟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随后,校领导为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教职工集体”代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生集体”代表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教职工个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生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献上洁白哈达、进行亲切握手,并合影留念。接着,获奖集体、个人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见参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在区党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新发展。他强调,千百年来,各民族始终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着祖国西南边陲这块辽阔美丽的疆土,创造了肝胆相照、同仇敌忾,共同抗击外来侵犯的英勇历史;书写了喜结连理、相濡以沫,生死与共的爱情佳话;涌现出支援边疆、扎根西藏、奉献高原的时代先锋;谱写了无私奉献、慷慨捐赠,共同抗击自然灾害的无疆大爱。这些回荡在雪域高原民族团结的故事,久为传诵、经久不衰,深深地扎根在各族人民心中,我们一定要围绕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前进。一是要围绕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始终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牢固树立“民族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时刻绷紧团结稳定发展这根弦,切实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民族工作,确保关于促进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强化民族工作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用好长期在藏的汉族干部和援藏干部。二是要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前进。深入持久开展反分裂斗争,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对达赖集团的斗争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巩固民族团结的长期任务,多措并举,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反动本质,严加防范分裂破坏活动,着力从根子上消除破坏民族团结的不利因素;坚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作为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抓手,丰富内涵、创新方式、完善载体、树立导向,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切实增进“五个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带着感情做民族团结工作,坚持有教无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从内心深处真正地热爱学生,始终做到以爱动其心、以言导其行,以包容心态对待民族交往中出现的问题,从点滴做起增进民族团结,依法做好民族工作,进一步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把提升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出发点,坚持以提高办学质量为目标,以落实《关于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施方案》为渠道,切实履行好育人职责,不断更新管理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育人模式、改进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培养立场稳、素质高、技能强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为贯彻落实好见参书记讲话精神,采守宽同志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学习传达,认真贯彻见参书记讲话精神;二是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三是要积极行动,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会后,与会人员参加了在谭冠三将军纪念园内举行的“老西藏精神学习与传承”社团授旗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