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教育部、区教育厅资助相关文件要求,学工处于2024年10月30日下发《关于推荐享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依照通知要求,进行选拔推荐。2024年11月4日学工处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增补名额联评工作,联评成员为七个二级学院的资助代表和学校资助中心负责人。
依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2023-2024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联评方案逐一对推荐学生进行了评审,最后按照优中择优的原则,拟同意邓丹丹、冯璐、刘馨蔚、嘎玛益多、张歌、其加、冷木草、冯靖函、次仁玉旦、王佳伟十名同学为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现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到学工处资助中心反映或校纪检办反映。
联系人:巴珠:13398083966
王菀涓:17389017717
纪检电话:0891-6541600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