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习管理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对照国家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5月9日印发的《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贯彻落实情况台账》,现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进行逐一梳理,对凡是由二级学院需要完成的,务必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并对每个自查指标进行完善,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请各二级学院对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附件3)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附件4),填写《XX二级学院实习生基本情况台账》(附件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贯彻落实情况台账》(附件2)。
另,本次实习双周报第四期与以上材料一并报送给教务处刘艳菲老师。报送时间:2022年6月6日(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附件:1.XX二级学院实习生基本情况台账(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贯彻落实情况台账(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3.《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4.《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