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精神,及《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2025年“三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实验(训)室安全自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验(训)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做好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二级学院要扎实开展实验(训)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自查、整改,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实验(训)室及其他相关场所,特别要结合2024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自查,排查隐患。
三、工作方式
各二级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2年)》(附件1),及参照《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藏职院[2024]58号》(附件2),结合开学初期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2025年实验(训)室自查自纠方案,撰写2025年实验(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拟定于8月初撰写提交整改总结报告并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安排
此次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3月10日-5月16日)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上一年实验(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制定自查方案,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和隐患问题的立查立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及参照2024年实验(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及隐患台账(附件3)组织对本学院的实验(训)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做到整改清晰有数,并建立档案。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2025年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13:00前,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简要、自查报告(附件4)、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纸制版(加盖本院的印章)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达娃玉珍AIC邮箱。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6月)
教务处与学工处联合组成检查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规定,对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上一年度现场检查整改中不到位的、以及整改滞后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实验(训)室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必要时公示整改进度及隐患台账。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阶段(2025年 7月)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规定,结合现场检查反馈的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形成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四)整改总结阶段(2025年 8月)
1、根据现场检查反馈的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各教学单位撰写检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5),并于8月初报教务处。
2、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建议不及时,进行追责。
(五)整改回头看阶段(2025 年 9月—10 月)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进行追责通报。
联系人:达娃玉珍 136********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藏职院[2024]58号》
3、实验(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及隐患台账 (含24年回头看项目及寒假前教学场所隐患台账)
4、实验室自查报告(模板)、方案及台账自拟
5、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